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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亮点有哪些?

发布:2022-03-28 15:41,更新:2022-03-28 15:41


1、“临时工”享有与用工企业“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待遇。

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3、企业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实际用工总量的10%,并且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四、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劳务派遣可以在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岗位进行使用,临时性工作岗位主要是指那些工作时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

2、劳务派遣可以在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进行使用,辅助性工作岗主要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劳务派遣还可以应用在那些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替代性工作岗位是用工企业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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